退款政策

退貨與退款政策


七天鑑賞期
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,您自收受商品之日起七日內(含例假日),
得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

鑑賞期是確認商品是否合意的期間,並非試用期間。
若商品因試用而產生使用痕跡、損傷或缺件,我們可能無法受理退貨。


可以退貨的條件

・商品未經使用,且無人為造成的損傷
・原包裝、提袋與所有配件完整
・於收到商品後七日內提出申請


不適用七天鑑賞期的商品

依行政院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,
下列商品經本店於購買前告知者,不適用七天鑑賞期:

・依您指定內容製作之客製化商品——飾品盒手寫英文名字書法、
 訂製鍊長、訂製戒圍等個人化調整。

選擇字母、珍珠尺寸、鍊材顏色、耳針或耳夾等本店既有選項之商品,
不屬於客製化商品,仍享有七天鑑賞期。


如何申請退貨

請於七日內來信 hello@cleanewyork.com,並提供:

・訂單編號
・欲退回的商品
・退款帳戶資訊(貨到付款訂單適用)

我們會於三個工作天內回覆,並說明寄回方式。
請勿在未通知的情況下逕行寄回,我們可能無法辨識該筆退貨。


退貨運費

商品有瑕疵、出貨錯誤或運送損壞:來回運費皆由我們負擔。
單純不合適而退貨:回寄運費由您負擔,退款金額為商品金額。

原訂單若已達免運門檻,退貨後如使訂單金額低於門檻,
我們將於退款時扣除原應收之運費。


退款方式與時程

我們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狀態後,將於七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款。

・信用卡付款:退回原刷卡帳戶。實際入帳時間依發卡銀行作業而定,
 通常為一至兩個帳單週期。
・貨到付款:以轉帳方式退至您提供的帳戶。


換貨

若商品有瑕疵或與訂單不符,我們優先為您換貨;
若該款已無庫存,將改為全額退款。

尺寸或款式的更換,請於七日內提出,
並視同一次退貨與一次新訂單處理。


關於瑕疵與保固

珍珠為天然有機寶石,形狀、光澤與生長紋路的個別差異非屬瑕疵。
所有飾品享有保固,配戴中若發生非人為損壞,請來信告訴我們。

 

語言版本

本政策以中文與英文發布。兩者如有歧異,以中文版為準。

 


最後更新:2026 年 9 月 15 日